职业性放射性疾病
时间:2018-01-30 来源: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|
概念 |
放射性疾病(radiation-induced diseases)是由电离辐射照射机体引起的一系列疾病。 |
病因 |
接触X射线、γ射线或中子源过程中,由于长期受到超剂量当量限值的照射,累积剂量达到一定程度后可引起慢性外照射放射病。 可能发生慢性外照射放射病的工种有:从事射线诊断、治疗的医务人员,使用放射性核素或X线机探伤的工人,核反应堆、加速器的工作人员及使用中子或γ源的地质勘探人员等。 |
常见分类 |
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包括的种类有:(1)外照射急性放射病;(2)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;(3)外照射慢性放射病;(4)内照射放射病;(5)放射性皮肤疾病;(6)放射性肿瘤;(7)放射性骨损伤;(8)放射性甲状腺疾病;(9)放射性性腺疾病;(10)放射复合伤;(11)根据《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(总则)》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。 |
临床表现 |
1.多数患者有乏力、头昏、头痛、睡眠障碍、记忆力减退与心悸等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的表现。有的出现牙龈渗血、鼻衄、皮下瘀点、瘀斑等出血倾向。部份男性患者有性欲减退、阳痿,女性患者出现月经失调、痛经、闭经等。 |
治疗 |
根据病情,暂时脱离射线或调离放射工作。各种血细胞减少和出凝血障碍,按血液病相应原则处理,出现的症状可按内科一般处理。 |
预防 |
放射性工作者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防护规定,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。辐射源与工作人员之间应按射线性质安置屏蔽物;操作要熟练,缩短接触放射源的时间;设法增加与放射源之间的距离,以减少照射剂量。应进行严格的就业前体检。活动性肺结核、糖尿病、肾小球肾炎、内分泌及血液系统疾病,均属接触射线的禁忌证。定期体格检查,建立个人健康和剂量档案资料。使用放射源时应设置醒目标志,以防意外。 |